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限时服务承诺制度

    • 2024-11-21
    • 发布:湖州三院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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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 目的

为改进工作作风,规范门诊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,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门诊部门制度

三、定义

四、程序内容

1.  各医技科室依据各科出具报告的实际情况落实检查报告时间。

2.  检验、病理标本采集后由专人负责送检,不集中送标本,以保证报告回报的及时性。

3.  检验科、病理科专人负责标本的接受—分发—核收,收到标本及时检验,将检查报告结果落 实专人负责送至各病区、门诊综合服务中心。

4.  保证标本采集至检验的传输路线通畅。加强培训、沟通,落实整改措施。

5.  各类检查、检验结果到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出具报告的,应及时告知病人及工作人员,做 好解释工作。

6.  各辅助科室每月统计延时回报数,分析原因,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门诊部。门诊部定期调研 各科报告出具情况,重点监控门诊标本传送、出具报告的及时性。

五、修订历史

1.  编写与审核

1.1 编写: 门诊部

1.2 审核:分管院领导

2.  制订年月:2019  03 月;2021  08 月;2022  08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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