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院内谈判公告

    • 2024-12-20
    • 发布:湖州三院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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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求及医院内控管理规定,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谈判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。

一、服务项目:医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

二、采购预算:6万元

三、服务期限:

四、服务单位:一家

五、服务内容

1.保障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质量。

2.优先提供维修服务,材料费和工时费不低于政采云优惠价。(如在新一轮的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优惠幅度大于中标的优惠幅度,则合同优惠幅度同比例调整)。

3.免费代办车辆年审服务工作。

4.提供全天候现场抢修服务。

六、车辆信息、型号及里程数

1.吉利美日(浙E90160),里程数:82741公里。

2.大通牌5030XJHA3D4(救护车浙EVW120),里程数:47411公里。

3.别克牌SGM6529ATA(浙E05510),里程数:333296公里。

4.雅阁牌HG7201A(ACCORD2.0-CCEC) (浙E90139),里程数:388673公里。

七、响应方式: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,以价格下浮率最大者为中标单位,且不得高于政府采购价。

八、付款方式:每半年结算一次。

九、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:

1.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维保目录范围内的单位。

2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:

2.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   2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     2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     2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。

十、报价文件编制

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(报价文件密封,一式五份,一正四副,装订成册。所有证件均须真实、有效,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,缺少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):

1.投标报价清单(报价以人民币计,并以大写为准);

2.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维保目录范围内的证明材料;

3.企业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(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);

4.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(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)。

5.投标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。

十一、报名
1.报名时间截止时间:至2024年12月 27 16:00。

2.报名要求:

2.1报名表详见附件1,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2.2邮箱地址:3573489595@qq.com

3. 资格审查方式:资格后审。

4. 联系人及电话:
4.1项目答疑人:张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572-2290518

4.2采购联系人:叶老师,张老师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572-2132317

十二、谈判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
十三、监督投诉
 1.投标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,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
 2.地点: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(苕溪东路2088号)门诊四楼纪检监察室
 3.联系人:邵主任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572-2132306

采供科 

2024.12.20

附件1_报名表.xls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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